{{ $t('FEZ001') }}邱佳寧
{{ $t('FEZ002') }}輔導處|
一、實施對象 (一)、戶籍設於本市,於民國102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出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有效期限內(下次評估日期於109年2月7日之後)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以下簡稱聯評報告書)或重大疾病醫療診斷證明之學童。 (二)、108學年度通過暫緩入學之學童。 二、報名方式:109年2月3日(星期一)至109年2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輔導處邱佳寧老師5363448-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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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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