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說明:
一、115學年度第1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依規應由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並應於當年度4月30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者,自同年8月起實施。
二、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https://nonschool.hc.edu.tw/,請有需求的家長於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
三、檢附計畫申請書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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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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