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2月2日府行設字第1130030331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新竹市政府113年度自行研究發展計畫項目表」及 「新竹市政府113年度研究發展意見簡表」各1份(如附件 1、2),請鼓勵同仁踴躍提報研究計畫及革新意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自行研究發展案件評審及獎勵作業要 點」規定辦理(如附件3)。
二、請於113年4月23日前將旨揭計畫項目表電子檔傳送至 02497@ems.hccg.gov.tw;另嗣後就行政業務應興革改進部 分,得隨時提出「研究發展意見簡表」,所提意見經評定 採行或據以修訂法規者,將予以獎勵。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2-07|
{{ $t('FEZ005') }}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