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2年5月4日府人考字第1120070834號函辦理。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及 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自本(112) 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5月2日總處培字第 1120015183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其附件電子檔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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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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