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2年4月6日府教學字第1120053603號函辦理。
主旨:112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20日、21日辦理,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請貴校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35414號函辦理。
二、112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20日、21日辦理,全國有19萬 8,673名考生於233個考場同時應考,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 大。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爰請貴校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三、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14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 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如各考區、考場規定,較本準則所定限制更嚴格者,從其規定。
四、請惠予擔任112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112年5月19日公假參加「試務工作講習」; 對於協助辦理112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及試務工作有功人員於辦理後本權責核予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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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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