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資源組】|
一、說明 : 行天宮關懷社會經濟缺乏之家庭或個人因突逢變故致使生活、就學、醫療等陷入困境,爰訂本辦法,給予即時幫助,助其度過急難。
二、對象 : 涵蓋家庭急難、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
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其他: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包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三、濟助項目及申請方式 :
家庭急難濟助:針對家庭或個人之生活費、喪葬費等濟助。
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師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伍佰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
四、申請條件 :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必備文件:
轉介申請書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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