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本校為加強防制電子煙危害,依「菸害防制法」、「學校衛生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措施,倘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將進行通報作業及處置(一般校安事件/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如電子煙疑含有毒品成分,將會依「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及「教育單位發現疑有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等相關規定辦理。 |
檢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說明「校園查獲電子煙處理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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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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