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教育部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
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2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5226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22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5226B號函辦理。
二、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沈專員,電話:(02)7736-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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