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4月18日府教學字第1130068651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 遣辦法」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李小姐,電話:(04)3706-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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