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3月13日府教學字第1130045930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 殊教育司林專員,電話:(02)7736-7826。
{{ $t('FEZ012') }}
{{ $t('FEZ003') }} 2024-03-14
{{ $t('FEZ004') }} 2024-03-14|
{{ $t('FEZ005') }}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