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1月2日府教學字第1120193517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459D號辦理。
二、本案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459A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林小姐(電話:02-7736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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