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2年2月15日府教社字第1120029536號函辦理。
主旨:函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B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 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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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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