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9月23日府人任字第1110145607號書函辦理。
二、主旨:有關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1年9月16日考臺組貳一字第11100106211號、院授人培字第11100022392號令修正發布,檢送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三、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9月22日部銓四字第 1115490764號函辦理。
{{ $t('FEZ012') }}
{{ $t('FEZ003') }} 2022-09-26
{{ $t('FEZ004') }} 2022-09-26|
{{ $t('FEZ005') }}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