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2月15日府人給字第1110027273號函辦理。
二、主旨:行政院函以,有關增調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並俟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奉總統公布後,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1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於111 年1月28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 序。
(三)檢送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以及相關待遇表,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四)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之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 自111年1月1起以每點新台幣129.7元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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