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12月10日府人給字第1100186172號書函辦理。
二、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以,有關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1年1月1起調整為14%一案,茲修正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繳費標準,屆時請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繳納基金費用,請查照。
三、檢附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原函、11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軍職人員)、11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服務電話表及更新操作說明各1份。如有繳費疑義,請電洽該會業務組服務人員;如有系統更新及操作疑義,請電洽該會資訊室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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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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