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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檢送「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子法」修正條文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8月25日府教輔字第1100129418號函辦理。

二、主旨:檢送「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子法」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以院臺護字第1100182012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三、依資通安全管理法第22條、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4項及第18條第4項、第7條第2項、第8條第2項、第15條第2項及第19條第2項規定辦理。

四、檢送「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7條、第13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5條、第6條、第7條及第11條附表1至附表8、附表10、「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6條、第13條、第21條、「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第3條、第6條、第10條、「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3條、第11條及「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4條、第7條修正條文各1份。
 



{{ $t('FEZ003') }}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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