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年7月30日府人考字第1100115325號函辦理。
二、公文主旨:轉知有關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等,配合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自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
三、公文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7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0002620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 26日衛授家字第1100900974號及同日衛授家字第1100700977號函電子檔各1份。
{{ $t('FEZ012') }}
{{ $t('FEZ003') }} 2021-08-02
{{ $t('FEZ004') }} 2021-08-02|
{{ $t('FEZ005') }}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