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
一、 |
依據基隆市政府109年5月6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090221185A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
二、 |
申請時間:109年5月1日至20日止,請將相關資料備齊向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提出申請。 |
三、 |
申請對象: |
(一) |
設籍於台澎金馬之國小(應屆畢業生)及國中階段之學齡學生。 |
(二) |
設籍於本市之國小六年級之學齡學生。 |
四、 |
招生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本市復學輔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 |
五、 |
如有疑義,請洽基隆市慈輝班連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40。 |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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