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3月19日府人考字第1090047511號函辦理。
二、主旨: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以下簡稱機關及各類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
三、鑒於近日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指揮中心將強化邊境管理等措施。考量同仁赴國外旅遊返國後須配合進行14天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除可能增加國內防疫負擔外,亦將影響機關防疫期間之人力調度,爰請轉知所屬機關及各類人員,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
四、如未確實填報、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五、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各主管或監督機關轉知所屬財團法人及行政法人比照辦理。
1090324更新: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府教體字第10900483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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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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