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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公益繪畫比賽】簡章
壹、 活動目的:長庚公益吉祥物 阿波 2015 年於永慶盃路跑首度亮相後,之後常
與醫療團隊一同投入公益活動,包含病友團體、衛教宣導、偏鄉篩檢服務、
永慶盃拔河比賽等,【阿波】的出現總能撫慰病患及家屬的心,舒緩因病痛
帶來的不適, 期透過 【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公益繪畫比賽】,使民眾更認識本院投入公益之事及展現多面貌【阿波】。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參、 甄選 主題與格式: 一、 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簡介 (一) 名字由來:外型為蘋果與本院LOGO結合,引用西方諺語『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希望可以帶給民眾健康意念,故取名為阿波(APO),是一位熱情外向、充滿愛與關懷的蘋果精靈。 (二) 阿波興趣:畫畫、運動、研究養生事物、當志工幫助更多的人 (三) 阿波的夢想:傳達給大家健康生活、快樂運動的理念,並將熱情、活力、健康散播出去。 二、 以「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投入社會公益」為主題,參考主題如下: (四) 病友團體:陪伴病友弱勢關懷 (五) 運動醫學公益計畫:提供運動防護,為運動員加油打氣 (六) 兒少保護計畫:守護兒少健康快樂成長 (七) 偏鄉學校健康關懷服務:關心孩童健康,辦理衛教課程,守護孩童身體健康。 (八) 社區服務:社區篩檢服務及衛教宣導為民眾身體健康把關 (九) 有關本院投入醫療公益之事等相關主題,可參考「長庚社會公益網」(https://www.cgmh.org.tw/tw/SocialService/Index 或 搜尋 「長庚社會公
益作伙來 」粉絲專頁 歡迎民眾啟發創作靈感。 三、 作品格式規範: (一) 幼兒組:由本院社服處網頁(https://www.cgmh.org.tw/tw/SocialService/Index
下載圖檔,以白色A4紙印出著色。 (二) 其他組別:採8K尺寸(380mm*260mm)。 (三) 作品完成後應確保作品完好,避免作品遞送過程之摺損,並將報名表填妥黏貼於作品背面。
肆、 參賽對象: 一、 幼兒組:3~6歲之幼兒(國小一年級以前) 二、 國小低年級組:全台國民小學1~2年級之學生 三、 國小中年級組:全台國民小學3~4年級之學生 四、 國小高年級組:全台國民小學5~6年級之學生 五、 國中及高中組:全台國民中學(7~9年級)及高中職學生
六、 社會組:非上述一~五組身分者皆屬本組別 七、 長庚同仁組:凡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之同仁 八、 限個人身分報名參賽,不得跨組報名,參賽件數不限
伍、 徵件時間: 一、 作品背面需黏貼正楷書寫比賽報名表(如附表),為確保參賽作品權益,親繳或郵寄,作品請妥為包裝勿折疊,並避免污損。 二、 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7:00止,請於期限內繳交作品,以郵戳為憑。
陸、 參賽辦法: 一、 作品不可用電腦繪圖、合成、剪貼等,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平面方式創作,如素描、水彩、粉彩、蠟筆、油畫、水墨、麥克筆等,也不用裱褙或裱框。 二、 參賽者於徵件時間內,將報名表及作品親送或郵寄至333桃園市龜山區復興街5號(長庚社會服務處許庭榕小姐收,連絡電話033281200*5175),即可參加比賽。郵寄信封上請註明【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公益繪畫比賽】。
柒、 評比方式: 一、 評比項目分列:活動主題40%、色彩運用30%、創意構圖30%,依各評審評分加總後,由高至低依序選出各組之得獎作品。 二、 人氣獎評比方式:經評審篩選得獎作品,公開於本院【長庚社會公益作伙來】粉絲專頁,進行人氣獎投票比賽。
捌、 得獎公布: 一、 預定於2020年6月底前,於【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社會公益網】及【長庚社會公益作伙來】粉絲專頁等網頁公布得獎名單並個別通知。 二、 獎勵方式如下: (一) 冠軍(每組 1名):獎金5,000元、獎狀、獎品 (二) 亞軍(每組 1名):獎金3,000元、獎狀、獎品 (三) 季軍(每組 1名):獎金2,000元、獎狀、獎品 (四) 優等(每組5名):獎金1,000元、獎狀、獎品 (五) 佳作(每組 10名):獎金500元、獎狀、獎品 (六) 網路人氣獎(每組1名):獎金1,500元、獎狀、獎品 三、 獲獎之冠、亞、季軍之作品將於長庚紀念醫院院區展出,獲獎者可於展示期間觀賞。 四、 主辦單位有權依收件數量,調整或取消名次內容。
玖、 注意事項:
一、 每位參賽者不得跨組參加,參賽作品不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二、 作品寄送過程如有損毀,恕不負責,請小心包裝。
三、 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且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回獎勵外,並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參賽者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其所領之獎金及獎狀,獎項不予遞補。
五、 參賽者不得以任何關係或理由,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狀和獎品,並公佈姓名,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經評選出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典藏、展覽、出版等之權利,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不得異議。
七、 參賽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之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八、 參賽者創作時可自行發揮,但勿過度偏離主題。
九、 領取具有價值得獎者,屆時得獎人需攜帶含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帳戶影本,填寫領據領取獎勵收據。
十、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十一、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修改、變更、中止本活動、本活動辦法或本活動獎金或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十二、 參賽者於作品資料表填寫之個人資料、作品圖檔等,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印刷、網站等宣傳推廣使用。
十三、 依例作品資料概不退還,未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亦不使用。
十四、 報名參賽即表遵守評選規則及主辦單位最後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十五、 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或修訂本競賽參賽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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